泸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3-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响应国家号召,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帮助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根据《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泸国资产权〔2020〕5号)文件精神,对已签约承租我司经营性房产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房租,减半收取3月、4月房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承租我公司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到我司办理租金减免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赵良兵 13700989011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