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公司资产和承租户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和市国资委有关要求,公司对自有房屋和正在使用的房屋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是切实开展现场排查,摸清房屋隐患情况。集中力量对既有房屋和正在使用的房屋建筑开展“百日行动”,通过采取外观目测、室内查验等方式,组织对房屋建筑进行全面自查和初步判断并形成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查认定。
三是及时实行隐患整改,努力防范事故发生。在对房屋安全隐患复查认定的基础上,根据安全隐患排查和复查认定结果,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分类整治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封闭停用,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努力防范事故发生。